各系部、处室、项目负责人:
结合学院关于“2014年度省级科研项目”与“2015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为提高项目结题的时效性,加强教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学院将全面启动省级科研项目到期结题与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到期结题项目
省级到期结题项目包括2014年度科研项目(含2013年度延期结题项目)。省级科研项目(包括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市局等其他类别的科研项目)。
(一)验收时间
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项目预支款报销结账时间可延迟到2016年9月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二)验收要求
1、研究任务要求:完成了项目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任务和目标。
2、结题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包括:附有成果目录的佐证材料(见附件1)、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见附件2)、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汇报PPT(见附件3)。
3、材料装订要求:结题纸质材料一律中缝装订或胶装成册。
(三)结题验收方式
1、网络评审与鉴定(由教务处安排专家,评审劳务费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中支出)。
2、结合网评结论,开展校内外专家会议评审。
3、会议评审时间待定在7月6日(教研科会电话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PPT)。
二、2015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时间: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将签字盖章后的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成果等佐证材料1份最迟于6月30日前报教务处科研科,并将检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ahjdwch@126.com。
2、检查方式:会议评审。
三、注意事项
1、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责令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并追回剩余资助经费。
2、对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予以撤销、追回剩余资助经费并通报。
3、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和院领导批准,可以终止研究工作并追回剩余资助经费。
4、对不具备继续研究条件、擅自停止执行或变更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计划、有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撤销项目并追回全部资助经费,且负责人两年内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