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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校第三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各党校分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党校第三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积极申请入党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现积极的在校教职工和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经学院党校审核可参加培训班的学习。

二、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集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熟悉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主要奋斗目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大学生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

三、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

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组织制度和纪律;

3.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和入党程序;

4.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5.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

6.端正入党动机,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7.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8.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9.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10.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四、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分组讨论、课余自学、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提倡党校各分校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面的新经验、新做法;组织党员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效果。

五、培训时间

具体培训时间由党校各分校在院党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结业考试由学院党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结业考试及证书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经考试、考勤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学院党校统一命题、监考和阅卷,考试成绩作为各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违反学员守则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入党资格。

七、培训要求

1.党校各分校要充分认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在学院党的建设以及教职工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本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将总结材料报学院党校。

2.党校各分校要指定本单位培训班负责人,负责培训班的班级管理、组织学习、考勤等工作,凡无故缺勤者,不得参加党校结业考试。

3.本期党校培训班将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员若干名,其比例分别不超过各分校指导教师和学员总数的10%和5%。各分校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优人选、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和优秀学员登记表报党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组织科)汇总、审核,由学院党校核发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员证书。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11月15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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