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了便于各系部做好年终绩效考核,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院字[2015]17)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各级各类优秀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我院教职工以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著作);论文须提供原件一本和三类及以上论文的检索报告;其中,发表在本科学报上的三类论文不须要提供检索报告,教材著作须加盖图书馆公章。
2、由我院教职工申请并已授权的专利,专利权人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授权页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获批的市厅及以上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4、我院教职工主持获得的各级各类科技成果。
5、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业绩奖(提供学院审批参加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6、教师参加竞赛奖励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除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另行奖励以外,其他类型成果须提供学院审批参加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二、申报材料及方式
1、申报人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的证明各一份。
2、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系部负责审核,教务处不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3、各系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教务处将对其进行专门培训。
4、各系部安排专人在2017年1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5,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等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hjdwch@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的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范围内。
2、不在2016年范围内的成果,请教师个人将申请材料送往所属系部审核加盖公章后,由所在系部单列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申报材料送至所属系部审核。
4、系部主任签字后盖章。
5、教务处对各系部汇总材料进行统计,并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王晨5975128。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