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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经费及提交《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8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与经费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创客实验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文件和学院教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ahjdwch@126.com邮箱,学院组织论证通过后上报省厅系统。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学院每年12月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项目,经学校申请和专家评估,可滚动进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四、各系部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和协调组织国家、省、高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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