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由于学院对打印机耗材、纸张等部分办公耗材实行了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办公用品费用报销手续有所改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处室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办理2016年12月31日前(以报销发票上的日期为准)采购的打印机耗材及纸张的报销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二、2017年1月1日之后(以报销发票上的日期为准)采购的打印机耗材及纸张等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的办公耗材报销应单独填写报销单,具体情况和报销流程详见附件1:《关于办公耗材定点采购的通知》。
三、除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的办公耗材之外的其他办公用品费用报销,继续按照原报销规定执行。
财务处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