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6〕204号)等规定,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发挥法律专家在学院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参谋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院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执业律师或律师团队作为学院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学院重要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审核,协助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2)为学院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学院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3)根据学院要求代理学院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4)参与处理学院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院的重大纠纷及学院对外谈判;
(5)为学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6)协助学院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7)对学院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
(8)其他与学院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应聘者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法律专业素养高,熟悉行政法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履职能力强;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诚信品质优;
(5)在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领域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6)热心教育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教育公益活动;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教育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7)法律顾问所在的执业单位的条件为: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拥有不少于5名专职执业律师;办公地址在芜湖市。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印证材料;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若为团队应聘的,应提供辅助律师和工作助手的基本情况;
(4)执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5)法律顾问年服务报价与参与学院诉讼业务收费标准。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7年7月3日—7月7日,请报名人员持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送至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16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三楼308室
五、聘请程序与方式
(1)评审
学院组成领导、法律专家、教代会代表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评审组出具评审意见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聘任
学院法律顾问实行两年一聘,合同一年一签;我院将与律师所在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院法律顾问及助手的主要职责。由学院法人代表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联系人:徐园园 联系电话:0553—5975048。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