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学院决定对2015-2016学年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导师制考核对象为《关于聘任郑晓峰等13名同志为新进教师导师的通知》(院字【2015】159号)中确定的导师及被指导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以检查和评议培养期内形成的文字材料方式为主。
三、考核对象应提供的材料
(一)导师
1、新进教师的培养计划;
2、听课记录;
3、新进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新进教师进行师风师德教育;
(2)指导青年教师撰写、修改教案、讲稿、授课计划以及传授教学工作经验和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3)指导新进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的情况;
(4)对新进教师听课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的情况;
(5)对新进教师的师德修养、业务能力与培养成效做综合评价与鉴定,评定是否达到预期培养目标,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是否需要延长培养期限;
(6)对青年教师的后续发展的建议;
(二)培养对象
1、培养期内跟班听导师授课的听课记录;
2、培养期满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导师的培养计划完成任务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的提高情况;
(3)开展教科研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奖励等;
(4)工作中尚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与思考。
请各系部收集、整理检查考核材料,并于9月14日前报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导师制工作考核对象
教务处 组织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