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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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3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人〔2009〕2号、皖教人〔2016〕2号和皖教人〔2010〕1号等文件精神,拟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拟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部)代表作,拟申报人务必于9月7日前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请拟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纸质稿(双面打印)及代表作复印件一式3份,注意代表作复印件中有关个人和学院的信息在复印时务必隐除,此次提交代表作复印件与上次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代表作须一致。代表作鉴定费副教授500元,教授700元,请在9月7日前到财务处缴费。

联系人:房丽华;电话:0553-5975062;电子邮箱:ahjdrsc@126.com

附件: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9月3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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