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人〔2009〕2号、皖教人〔2016〕2号和皖教人〔2010〕1号等文件精神,拟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拟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部)代表作,拟申报人务必于9月7日前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请拟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纸质稿(双面打印)及代表作复印件一式3份,注意代表作复印件中有关个人和学院的信息在复印时务必隐除,此次提交代表作复印件与上次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代表作须一致。代表作鉴定费副教授500元,教授700元,请在9月7日前到财务处缴费。
联系人:房丽华;电话:0553-5975062;电子邮箱:ahjdrsc@126.com。
附件: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