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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发动全省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皖纪办〔2017〕3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五位一体”新媒体平台特别是平台中“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在我院党员干部中知晓率和覆盖率,充分实现这一传播平台的宣传教育功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订阅内容

“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

二、订阅范围

学院全体党员(含学生党员)。

三、订阅方式

登陆苹果商城或安卓系统应用市场(应用宝、360市场、华为市场、小米市场),搜索“安徽纪检监察”下载安装后,点击左上角登陆按钮,根据提示完成用户注册。

打开微信软件→点击“添加朋友”→在“公众号”中搜索“安徽纪检监察”或搜索微信号“ahjijian”→点击“关注”,完成关注。

登录新浪微博后搜索用户“安徽纪检监察”后关注。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订阅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操作说明》(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文件要求。“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是宣传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展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新平台,是我省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新载体。各党总支要根据《关于组织发动全省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皖纪办〔2017〕38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订阅工作。

2.精心谋划推进订阅工作。各党总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介绍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订阅方法。要结合工作会议、党员集体学习等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订阅,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使用。

3.跟踪督查订阅使用进度。各党总支要及时汇总统计本党总支订阅情况,做到数据准确、填报规范。在10月底前和12月10日前分两次填写报送《“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ahjdjw@163.com,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和党总支书记签名交到院纪委。

附件:1.“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订阅、微博微信关注操作说明

2.“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

3.“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汇总表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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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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