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各分工会:
由于我院二级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变化较大,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分工会组织机构,巩固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我院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经11月6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17年12月下旬召开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院党字【2017】70号《关于同意学院各分工会划分调整的批复》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1月中旬进行基层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换届调整原则
分工会委员会换届调整,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的组织保证和工作基础,各分工会应在院工会指导下,在各党总支领导下,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此次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分工会组织,为开展工会工作夯实基础,此次分工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会员意见,认真酝酿候选人,真正把德才兼备、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协调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呼声、群众威信高,富有奉献精神的会员选拔到分工会领导岗位上来。
2.坚持依法选举的原则。各分工会要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领会其精神实质,履行相关程序。
3.坚持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各分工会在酝酿产生分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过程中,要以有利于协调、组织、开展工作为基本条件。
二、组织设置
继续坚持以党总支所辖范围为基础设立分工会的原则,以便于加强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全院对应于11个党总支共设立11个分工会。
1.机关第一分工会(院党办院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会、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
2.机关第二分工会(教务处、图书馆、教学质量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处)
3.机关第三分工会(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4.机械工程系分工会
5.数控工程系分工会
6.汽车工程系分工会
7.信息工程系分工会
8.电气工程系分工会
9.经贸管理系分工会
10.人文系分工会
11、思政公共基础教学部分工会
三、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
1.基层各分工会委员会由主席1人、委员2人组成。(委员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分工会主席负责分工会全面工作。组织宣传委员负责筹备、组织、参与院工会开展的工会活动,以及会员综合管理等其它日常工作。
四、基层分工会委员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关心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3.热爱工会工作,作风民主,实事求是,能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够出色地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4.系我院正式工会会员。
5.当选的基层分工会委员,需任职满一届(五年)。
6.分工会主席应具有一定的基层管理岗位经历;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
五、选举方法
1.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党总支领导下组织进行。
2.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方式确定。即:以工会会员所在系、部或教研室、科室为单位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报所在党总支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3.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4.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5.新当选的各基层分工会委员要立即召开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进行委员分工,报送院工会审批。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自制选票。
2.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3.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4.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七、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2017年11月16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将换届选举结果纸质版、电子稿报至院工会。
联系人:单玲 5977153 ahjdshanl@126.com
院工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