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党字﹝2011﹞25号),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副科级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广泛发扬民主,拓宽选人渠道,严格选任程序,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与国家优质专科院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副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干部选拔的组织、协调工作。选拔工作全程在纪委监督下进行。
四、选拔的职位与资格条件
(一)选拔职位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本次选拔以下副科级干部职位。
部门 |
副科岗位 |
备注 |
党委(院长、外事)办公室 |
秘书1名 |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软件。 |
行政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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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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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
劳资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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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组织员1名 |
中共党员 |
宣传统战部 |
宣传教育科科长1名 |
中共党员 |
新媒体管理科科长1名 |
中共党员 |
教务处 |
教务科科长1名 |
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优先 |
职教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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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管理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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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 |
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1名 |
中共党员 |
学生管理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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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
秘书1名 |
中共党员 |
财务处 |
会计科科长1名 |
财经类专业 |
预算科科长1名 |
财经类专业 |
保卫处 |
治安消防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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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处 |
校企合作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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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
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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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 |
基建科科长1名 |
具有基建类专业背景优先 |
能源管理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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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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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院长1名 |
医学类专业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采购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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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
就业科科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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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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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信息服务部主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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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 |
教学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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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 |
中共党员 |
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数控工程系 |
教学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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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汽车工程系 |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 |
中共党员 |
教学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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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信息工程系 |
教学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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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人文系 |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 |
中共党员 |
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教学秘书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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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 |
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经贸管理系 |
分团委书记1名 |
中共党员 |
(二)选拔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岗位服务的奉献精神,工作积极进取,求真务实,任劳任怨,勇于担当。
3.具有胜任副科级岗位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处理和解决岗位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团结同志,顾全大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实话,办实事。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资格条件
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选拔,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下列资格:
1.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有在科员或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4.提任党团职务的,应当分别符合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必须在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身体素质。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五、工作程序
(一)动议
学院党委动议副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研究制定《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科级岗位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二)发布信息
下发实施方案,公布提任副科级岗位、职数,公开学院纪委、组织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从11月20日开始受理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每人可报两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拟提任副科级干部报名表》(附件1)。报名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纸质报名表交至组织干部科黄老师(综合楼217)。
2.资格审查
学院干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副科级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干部资格审查小组由纪委、组织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四)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原则上除系部副科级岗位在本部门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外,其他副科级岗位通过民主推荐会推荐人选,宁缺毋滥。
(五)民主推荐
1.学院召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会,根据副科级干部岗位报名情况,进行民主推荐。
2.各系部召开部门全体职工民主推荐会。教工人数少的部门可扩大到具有直接工作关系的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进行民主推荐。
(六)确定考察对象
学院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研究确定1名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成立学院干部工作考察组并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一般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和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相关单位人员的意见,人数应不少于7人。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谈话人是否同意提拔等,考察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组织人事处须书面征求纪委的意见,纪委须按规定形成书面材料。
(八)讨论决定
对干部拟提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之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学院党委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章规定讨论决定各副科级岗位的拟任人选。
(九)公示
对研究确定的拟提拔的副科级职位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十)任职
对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副科级干部在任职前均须进行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任职谈话由分管或联系系部的学院领导负责谈话,组织人事处负责安排。廉政谈话由学院纪委书记负责谈话,组织人事处负责安排。交接工作按《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干部离任工作交接暂行规定》办理。
六、纪律要求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和要求:
(一)广大干部要从事业出发,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选拔任用工作,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抵制拉票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二)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周密安排,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条不紊,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工作中,严禁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串联拉票和诬陷诽谤他人等活动。参加组织考察人员要做到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外传或向当事人透露酝酿讨论干部任用情况。凡违反规定的,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五)纪委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纪委联系电话:0553-5975108;邮箱:ahjdjw@126.com;联系地址:学院综合楼四楼纪委。
本办法仅适用本次干部选拔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