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人〔2016〕2号精神,请各系部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导师制工作。现就开展导师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进教师导师制工作开展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13〕139号)执行,新进教师根据个人教学需要,与导师对接互选,填写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培养计划表》,对新进教师导师制考核侧重于教学等方面。
二、其他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个人申请、系部统一安排导师,需填写附件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培养计划表》,其考核侧重于教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考核由系部实施,考核具体情况见附件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
以上导师制培养计划与考核结果均交组织人事处备案。
附件:
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培养计划表》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