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省级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不限额。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限额为2项。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限额。
4.智慧课堂试点,不限额。
5.规划教材,申报限额为5项,修订教材不占指标。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4项)。
7.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为4项,竞赛转评类不占指标。
8.教学团队,申报限额为2项。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9.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申报限额为2项。
10.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限额为1项。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1.各系部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申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积极申报。对涉及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国家优质校建设、教学诊断与改进、现代学徒制、网络化教学改革、卓越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其中质量工程各类教学研究项目选题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2.项目名称严格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规范填写,项目名称不规范者不予推荐申报。
3.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推荐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在研的院级及以上质量工程或振兴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者或到期未申请结题者,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5.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6.各系部于12月29日前将各类申报书(附件3)及系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ahjdwjp@126.com;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系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7.学院将同步进行2017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类别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类别相同,立项数视申报情况而定。
联系人:王江平,电话:0553-5975060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各类申报书
4.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5.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