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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督导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30

各院部、各处室:

为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安应大校字〔2026〕49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要求,现就学校首批教学督导员推荐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组织架构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分别设立校级教学督导组、院级教学督导组,统称为学校教学督导团。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统称教学督导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按照“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推荐要求及人数

(一)推荐条件

凡满足《工作办法》第三章第六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的教师,均可填写《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教学督导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自荐。各院部推荐时应对照第六条逐项审核推荐人选的职称、年龄、教学经历等条件,并在《拟推荐教学督导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中标注院部审核意见。

(二)推荐人数

1.院级教学督导员人数按院部授课教师数占比8%且不少于4人的规定推荐;

2.每院部可推荐校级教学督导员1—2人,其中校内教学督导员1人,校外教学督导员不超过1人;

3.院级教学督导员与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人选不得重合。

4.行政人员、教研室主任原则上不推荐;确因本单位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任教师不足等特殊情况需推荐的,须按《工作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履行审批程序。

(三)材料提交方式

1.有院部归属的教师可将个人《信息表》直接提交至所在院部;

2.无院部归属的教师(含行政兼职教师、退休返聘教师等)可将个人《信息表》发送至质量保障处邮箱(zlbzc@abc.edu.cn),由质量保障处代为征求相关院部意见后统筹推荐。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学习

各院部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工作办法》(详见OA系统),重点学习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四章工作职责等,确保推荐人选对督导工作职责等要求有清晰认知。

(二)帮扶引导

各院部应加强对符合条件教师参加选聘工作的帮扶和引导,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11月6日前将《信息表》和《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lbzc@abc.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院部名称+教学督导员推荐材料”。相应的纸质材料(信息表、院部盖章的汇总表)于11月9日前报送至弘商楼207办公室。

(四)后续安排

推荐结束后,质量保障处将于11月中旬完成校级教学督导员遴选,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聘任名单;院级教学督导员由质量保障处复核备案后,由各院部自行聘任。首批教学督导员聘任仪式及岗前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事宜联系人:李必高,邮箱:zlbzc@abc.edu.cn。

附件:

1.《安徽应用技术职业大学教学督导员信息表》

2. 拟推荐教学督导员汇总表


质量保障处

2026年10月30日

联系方式

文昌校区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繁昌校区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   邮编:2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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