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闭环,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分为教学运行自查和学校督查环节,教学运行自查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18日;学校抽查时间:2026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
二、检查内容与流程
(一)教学运行自查环节
教学运行自查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二级院(部)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布置自查任务、明确自查要求、汇总自查情况;各二级院(部)按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教学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时报送。
(二)学校督查环节
学校督查由质量保障处牵头组织,联动教务处共同实施,对教学运行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1.自查结果抽查复核。由质量保障处牵头,联动教务处,对教学运行自查结果开展抽查,核查自查结果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抽查聚焦重点环节,包括:(1)课堂教学秩序类,含课堂教学秩序与调停课记录等;(2)教学进度执行类,含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执行一致性等;(3)教学资料准备类,含备课笔记或PPT、单元设计、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等;(4)实践教学开展类,含实践教学组织与指导情况等;(5)教研活动开展类,含教研活动记录与公开示范课组织情况等。
2.形成质量检查报告。汇总检查情况,形成质量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对自查结果抽查的结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三)反馈、整改与跟踪
1.反馈。质量检查报告由质量保障处联动教务处向相关二级院(部)正式反馈。
2.整改。相关二级院(部)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限期完成,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建立台账。
3.跟踪。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确认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形成闭环。整改及跟踪情况纳入后续质量保障常态化工作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教学运行自查、评价与整改、结果反馈、资料存档等工作,于11月1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并配合学校督查开展材料抽查工作。
(二)教务处牵头做好自查任务布置,加强对二级院(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
(三)质量保障处牵头做好学校督查工作,检查结果用于促进二级院(部)完善教学运行管理,提升教学运行质量。
(四)请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教学运行和质量保障工作。
四、相关工作联系人
(一)教学运行自查环节:教务处 杜卉,联系电话:5971156,邮箱:zlgc@abc.edu.cn。
(二)学校督查环节: 质量保障处 李必高,联系电话:5975136,邮箱:zgc@ahcme.edu.cn。
质量保障处 教务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