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各类人才互补互助、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现就开展学校校友客座教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母校发展,且愿意为母校的教学、科研服务。
(二)校友客座教授的授予对象是我校校友中在科研专业领域内、行业领域内及其他社会各界中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能对母校的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落实等方面的发展给予咨询、指导,又有实质性合作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人士: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某一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知名度;
(2)非专业人士:在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或者规模以上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个人及所在企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且对学校发展起到重大作用或做出实质性突出贡献,经学校同意予以聘任。
二、遴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各学院按照“注重实效,按需聘用”的原则,在优秀校友中推荐1-2名客座教授,于10月31日前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客座教授拟聘申请表》(见附件),表中学术成果(工作业绩)、奖励、荣誉等内容均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将所有佐证材料按申请表中内容先后顺序合成PDF文档,报送至校友办公室。
(二)审核。校友办公室会同组织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报学校研究同意。
(三)审批聘任。校友办公室与选聘客座教授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三、工作职责
聘请的客座教授在我校的工作形式采用短期来访、定期指导等灵活的方式进行。所聘任的校友客座教授应能提高母校在海内外的知名度,能推动母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能提高母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能促进母校未来工作和发展,并且至少能履行以下一项职责:
(一)每年来校做一次专题报告或来校开展一场专场招聘;
(二)参与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或研究工作;
(三)对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实质性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报酬
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费和校内劳务等费用发放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3〕200号)规定支付报酬。
五、相关要求
受聘校友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学校有权立即解聘:
(一)聘任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向学校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的;
(二)利用学校聘任身份在外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聘任期间,做出有损师德行为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或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
附件: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客座教授拟聘申请表
校友工作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