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凝练学生工作的亮点和特色,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爱上晚自习”活动,进一步创新晚自习形式,丰富晚自习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风、班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校倡导各二级学院开展“爱上晚自习”活动,打造“有内容的晚自习”,通过一系列具有专业特色、人文色彩的晚自习学习,让学生逐渐真正地爱上晚自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主动学习、多样学习的最终目的。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创新晚自习形式,丰富晚自习内容,开展能够体现专业性、提升参与性、突出发展性的特色晚自习活动。与学生的思政教育、专业学习、人文素养、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学习内容融合,采用观看视频、分享会、学子讲坛、辩论赛、专题演讲、座谈会等形式。
1、思政教育类:观看新闻、学习校史党史、讲述军旅生涯、召开主题班会等。
2、专业学习类:专业微课学习、朋辈经验介绍、优秀课堂笔记评选、高数帮扶、英语朗读等。
3、人文素养类:观看百家讲坛、历史文化纪录片、朗读者,礼仪就业知识讲座等。
4、其他类:主题班会、安全教育、创业故事、素质拓展、兴趣爱好培养等。
三、晚自习管理
(一)时间地点
1、晚自习时间
教学周每周日至周四晚 19:00—21:00。
遇节假日调休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晚自习时间。
2、晚自习地点
按照学校安排的固定教室进行晚自习。
(二)纪律要求
1、大一学生都必须按要求参加晚自习。本科班学生可在教室、图书馆或自修室自习,或由各自学院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2、遵守晚自习纪律。学生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勤的,要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给班长,以备学院和学校的检查,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3、晚自习时间如有课程教学任务,正常参加课程教学。参加社团、比赛或其它活动,由相关部门提前提供证明。
4、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护自习秩序,严禁聊天、喧哗、戏闹、玩手机、吃东西、睡觉、随意出入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不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在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从事影响晚自习秩序的事情。
5、各二级学院应对晚自习进行有效管理,安排值班和检查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晚自习教室。各班班委对本班级的晚自习具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配合学院做好班级晚自习管理工作。
6、各学生组织不得在晚自习期间召开例会或进晚自习教室进行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如特殊情况需召开例会或进入晚自习教室等,须报学生组织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批准材料报送相关二级学院后方可进行。
7、晚自习期间如有突发事件发生,班委和晚间值班辅导员要及时做好妥善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晚自习检查与考核
1、各班级指定班委每日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自习情况,主动向院级检查组出示。班级辅导员对所带班级晚自习要安排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必要时要跟堂自习,确保晚自习纪律;班委要做好晚自习秩序维护、纪律监督、情况记录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检查组,党总支副书记指派专人负责,每晚深入教室对晚自习纪律和出勤率进行检查,如实做好考勤记录。各学院将检查结果汇总,每周五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学生处加强晚自习指导,成立学校检查组,不定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协调、解决晚自习过程出现的问题。每周汇总检查结果,对考勤结果进行排名并公布。对晚自习出勤和纪律较差的学院,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
4、检查结果作为班级及班委评优推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晚自习综合考核优秀的班级,予以校级表扬,并以此作为学风建设评比的重要依据。每学期班级晚自习出勤率达不到90%的,或多次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先进班级”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评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教育引导和宣传动员,组织好学生每日按时到教学楼参加集中晚自习活动,并做好每日考勤工作。
2、二级学院将学生晚自习出勤、表现情况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指派专人负责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工作。
3、辅导员要经常性深入晚自习,组织指导活动开展;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维持好班级晚自习课堂秩序。
4、学生晚自习请假由辅导员从严控制。各检查小组务必实事求是做好考勤记录,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考勤中有虚报行为,将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5、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特长,周密组织,做好各类晚自习活动的安排,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
学生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