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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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限额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省级推

荐限额

二级院部

申报限额

备注

1.专业类

1-1 服务新兴产

业特色专业(群)

2

1

省级及以上专业群可增加1

个申报名额

1-2 专业教学资

源库

4

2


2. 课程与

教材类

2-1 一流核心示

范金课

4

2

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

复申报同类项目;省级及以

上专业群可增加1个申报名

额。

2-2 优质教材

3

1

省级及以上专业群可增加1

个申报名额

3.师资类

3-1 教学创新

团队

5

2

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

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

得再重复申报

3-2 高校“双带头

人”教师党支部书

记工作室

——

——

单独组织申报和评审立项

4.实验

实训类

4-1 示范性虚

拟仿真实训基地

2

1

已立项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

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的项目直

接认定为省级示范性虚拟仿

真实训基地(不占申报限额

指标)。

4-2校企合作生

产性共建共享实

训基地

2

1

需要满足申报指南中六项条

件中的三项。

5.教学研

究项目

5-1 重大、重点和

一般教学研究项

10,其中

重大、重

点不超

过申报

总数的

25%。

3

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

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

复申报

5-2 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研项目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

报、遴选、推荐

6.改革

示范类

6-1 信息化标

杆校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

点任务完成申报

6-2职教出海

建设项目

待定

待定

党委(院长、外事)办公

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申

7.高等职

业教育优

秀教材奖

高等职业教育

优秀教材奖

5

3


8.高等继

续教育建

设项目

8-1 高等继续

教育建设项目

1(重点

或一般)

1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遴选、

推荐

8-2 在线精品

课程建设

1-2门

1

8-3 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数字化标

杆校建设

1

1

8-4 非学历继续

教育品牌建设

项目

1

1

备注:

1.教学创新团队:鼓励按专业群申报。

2.项目类型是“教学研究项目”的项目,组织人事处、校企合作处、科研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可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模式与体制机制、专业建设与数字化升级、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手段与方法创新、教学管理与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等主题申报1项。

3.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 10%的专业原则上不推荐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需要,积极申报,并按照限额向学校择优推荐。

2.各单位负责对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和质量把关。需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3.教学研究项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申报不标明级别,各二级院部需报送材料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按限额组织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和立项等级。其他教学研究项目须明确重点或一般。为推动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研究,请根据学校选题范围(见申报书最后一页)进行申报,结题时至少发表一篇教研论文。

4.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申报、遴选、推荐。

5.为扭转“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结合省厅要求,作以下说明:

(1)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2)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 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优秀教材奖除外。

(3)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省级委托项目除外),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中止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4)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5)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三、材料报送

1.以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同类项目2项或以上须在汇总表注明排名情况,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2.各申报单位须报送申报书、支撑材料(根据项目需要)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jky@ahcme.edu.cn)。报送的电子版材料按照《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5)要求命名,总大小不超过50M,单个文档不超过10M。同一类别放在一个“以项目类别命名”的文件夹里,如专业类、课程教材类等。同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支撑材料1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雨耕楼810办公室李飞老师处。各单位务必确保申报汇总表的各项信息正确无误。

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处室2025年1月16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初稿(只需填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发指定邮箱(jky@ahcme.edu.cn),用于项目申报情况的摸底。

4.申报正式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976898QQ工作群:556377438

联系人:李飞、袁涛

邮箱:jky@ahcme.edu.cn

附件:申报材料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1月7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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