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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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精神,学校将对2023年新进人员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全面了解新进人员试用期内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其对聘用岗位的适合度和履职尽责等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的新进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平民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着重从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工作效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出能否胜任本岗工作的考核评价。

四、考核方法

(一)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由所在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考核结束后,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并报送组织人事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审议,公示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二)考核不合格者,停止现岗位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考核结果归入本人档案。

六、考核标准

政治纪律、师德师风问题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

(二)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未能履行拟聘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薄弱,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

(四)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在教职工中产生不良影响。

七、考核组织及有关要求

(一)试用期满考核是对新进人员履职情况的全面检验,各用人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二)各用人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应成立考核组,考核意见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职能部门须经集体研究)。如因考核工作疏漏,被考核对象转正后出现工作不力或难以胜任等情况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在考核工作中的责任。

(三)考核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各单位请于4月12日前将2023年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1006办公室。

联系人:张璇;联系电话:5975087。


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2.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7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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