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皖人社发〔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校字〔2023〕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就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4年在职教职工。其中,学校领导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组织人事处另行组织。
二、考核内容
对教职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详见《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指标分配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考核良好以上等次指标分配见附件2。经研究,本次考核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指标的完成人员单列优秀指标19个(其中编内16个,编外3个),具体分配如下:
1.乡村振兴、挂职分配优秀指标3个,由组织人事处联合相关单位组织考核。
2.繁昌校区建设工作相关人员分配优秀指标1个,由繁昌校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
3.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和职教本科创建工作相关人员分配优秀指标6个,由双高办、本科创建办组织考核。
4.国家级标志性成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分配优秀指标4个,由组织人事处组织考核。
5.其他省级以上荣誉、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家级报刊报道或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团队或个人分配优秀指标5个,由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牵头,联合党委(校长、外事)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等单位组织考核。
四、考核流程
(一)4月8日前,各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层面单列优秀指标分配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并将评优结果报告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机电邮箱0120190006@ahcme.edu.cn。
(二)4月11日前,各内设机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4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至机电邮箱0120190006@ahcme.edu.cn。
(三)5月20日前,各内设机构将本单位个人签名,单位鉴定后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A4纸正反两面打印,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4办公室。
五、有关规定
(一)师德考核未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二)对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三)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四)对外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其中,全省统一从各级事业单位选派到村任职的选派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选派干部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五)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六)工伤职工,按规定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七)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八)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受到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结果按该规定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受到党纪处分的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受到政务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印发〈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的通知》(皖纪发〔2022〕5号)执行。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我校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是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一项严肃工作,考核结果是作为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奖惩、职称评定、续聘、解聘等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考核工作中,严格评价标准,认真履行程序,突出透明度,保证公正性,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本单位教职工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一致,有效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激励与督促作用。
联系人:许磊 联系电话:5975062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