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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深入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49号),学校决定对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本通知主要针对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将由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另行安排。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学校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检查,并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撑情况。

四、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材料要求

1.阶段性检查项目

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一式三份,项目进展报告简表(附件5)一份,支撑材料(主要指公开发表的带项目号的论文、专利、调研报告、大赛获奖等)一份。

需提交电子版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

2.结题验收项目

需提交纸质材料:结题报告(附件3或附件4)一式三份(A3中缝装订,双面打印),项目结项报告简表(附件5)一份,支撑材料(需胶装,A4双面打印)一份。

需提交电子版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及典型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格式与要求见附件8)。

(1)结题报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提交《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其他各类项目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

(2)结题支撑材料:主要指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带项目号的论文、专利、大赛获奖等。

(3)典型案例:是为更好宣传和推广项目建设成果,所有结题项目就建设概况、取得的成果、典型经验和做法、应用推广情况做一次简要总结,形成典型案例(附件7),图文并茂,以word版提交。

3.申请延期项目

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附件6)纸质版一份,须经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4.以上电子版材料需控制在单个文件10M以内,最多不超过5个,建议做到一个文档,如文档超过10M,再进行拆分。

(二)时间要求

1.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以上材料电子文档由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编号+姓名+项目名称+进展材料(结题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后于2025年6月6日上午下班前发送教研科邮箱(jky@ahcme.edu.cn),纸质版由所属单位专人收齐,统一于2025年6月6日下午下班前送至雨耕楼810李飞老师处。

申请延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延期申请于5月26日前提交至雨耕楼810李飞老师处,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将组织集中谈话,时间另行通知。

2.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补充专家评审意见以pdf版本命名为“某某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或“佐证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IdentityAuthenticationQRMIS13339),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后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质量工程建设类项目。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本次未参加结题或未能结题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学校将以此次所属各二级学院(部)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和验收结果作为分配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指标的重要依据。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合规地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查询方法:【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直通车】-【财务资产】-【财务查询】,结题或项目进展报告中经费使用情况需要财务处盖章。

5.按《关于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补充规定》(教务〔2021〕6号)文件规定,学校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结题后收回剩余经费,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及时去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的结算。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李飞、袁涛;

办公电话:5975060,5976898;

联系QQ工作群:556377438。

附件:检查验收资料包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5月2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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