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5月22日至5月29日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
根据教学单位数成立12个督查小组,组长由各督查组人员名单的第一人担任。(见附件1)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一)按20%比例抽查课程教学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新”(新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实施情况。(附件2-表1)
(二)抽查岗位实习学生基本信息填报情况,周记收交及批阅情况。(附件2-表2)
(三)抽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座谈会问题收集与反馈情况。(附件2-表3)
三、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督查准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做好检查对接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三)督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教学信息逐人逐项开展督查,确保各类督查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四)督查结束后,请各组组长通过对各类检查表数据的分析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检查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于5月29日前将检查表、问题及意见建议的电子稿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附件:
1.督查工作安排表
2.期中教学督查检查表(1-3)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