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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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灭火器更换、配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础,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决定全面开展2025年灭火器更换与新增配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更换工作:严格依照灭火器的使用有效期执行更换任务,更换后的灭火器有效期为2年。对于已达报废年限,或存在压力异常、筒体严重变形锈蚀、器头损坏等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问题的灭火器,必须进行更换。具体报废标准参照202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手提式灭火器》(GB4351-2023)和《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23),如干粉灭火器出厂满 10 年、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6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满12年需报废更换;筒体锈蚀面积≥总表面积1/3、筒体变形或机械损伤严重等情况也需报废。

(二)新增配置:针对各区域现有灭火器配备不足,或因场所功能变更、扩建新增区域等导致灭火器数量和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的,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进行重新核算,并新增配置灭火器,确保各区域消防安全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特别是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礼堂等人员密集或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特殊场所,要重点核查、科学配置 。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统计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对所辖区域内的灭火器开展全面自查。仔细检查每具灭火器的生产日期、压力状况、外观完整性等,如实填写学校统一制定的《灭火器明细表》,明确需更换和新增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型号、具体位置等信息。

(二)报送审核阶段: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6日下班前,将《灭火器明细表》纸质稿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雨耕楼80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保卫处机电邮。校园安全管理处收到报送材料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并结合学校整体消防安全布局和实际需求,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与统筹调整。

(三)采购更换及新增配置阶段:学校将通过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选定具备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统一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在采购完成后,校园安全管理处将协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审核确定的更换和新增配置计划,有序开展灭火器的更换和安装工作。各单位需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协助现场更换和配置工作,确保工作高效、安全推进。

(四)验收总结阶段:更换和新增配置工作完成后,校园安全管理处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各区域灭火器的更换和新增配置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灭火器的品牌、型号、数量、配置位置、外观质量、压力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共同为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校园安全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周伟;联系电话:5975015。

附件: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器明细表

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5年5月28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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