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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与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各教学单位:

为了开展常态化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持续提升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开展检查与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和返聘教师等)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以教师自查、教研室全面检查和各教学单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11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教研室工作和教师教学工作。

1.教研室工作

检查资料:各教研室工作手册

基本要求:(1)各教研室的工作应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教研室应紧紧围绕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所承担的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组织教研活动。其中,组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研究讨论课程改革,开展教学公开课等应是教研室活动的主要内容。(2)做好各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见附件3)

2.教师教学工作

检查资料: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阅情况、课程考核成绩提交与分析情况、听课情况等。

基本要求:(1)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教师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阅情况、课程考核成绩提交与分析情况、听课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2)利用机电云平台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检查要求

1.教师根据检查要求,将所授课程的教学运行过程资料(学生考勤、师生互动、作业布置与批阅、课程考核成绩及评价分析等)上传至各教学单位指定的云文档,根据教务处工作要求完成教师教学手册(含同行听课)填写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作为抓手,完成教研室主任和院部二级评价(见附件2),通过检查进一步全面掌握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在全面检查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后续改进意见建议,于7月11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与评价总结报告(见附件1)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附件:1.报告格式

2.教学检查与评价系统操作手册

3.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表

2025年6月30日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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