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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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办法(试行)》(校字〔2025〕104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4年(第一批)新进人员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的新进教职工(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平民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着重从思想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出能否胜任本岗工作的考核评价。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个人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3)。

(二)组织考核。考核人员所属学院(职能部门)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为主要负责人)在内的考核小组(一般为3—7人,人数为奇数),对新进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建议等次。新进教职工在试用期内,有在校内其他二级单位见习的情况,需由见习单位出具新进人员现实表现材料作为考核重要参考。

(三)考核上报。考核人员所属学院(职能部门)根据拟评定考核结果,完善《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考核结果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职能部门须经集体研究),加盖公章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组织人事处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或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基本合格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限期整改,并由所属学院(职能部门)第二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或限期整改后第二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将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考核结果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核标准上,凡政治纪律、师德师风问题一经查实,一票否决。

六、考核组织及有关要求

(一)试用期满考核是对新进人员履职情况的全面检验,各用人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二)各用人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应成立考核组,考核意见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职能部门须经集体研究)。如因考核工作疏漏,被考核对象转正后出现工作不力或难以胜任等情况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在考核工作中的责任。

七、其他

1.新进人员中,见习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由见习单位出具,在所属单位开展考核前交由新进人员所属单位。

2.新进人员所属单位请于7月17日前,将考核意见的报告(附件4)、见习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3)报送组织人事处1006办公室。

联系人:张璇;联系电话:5975087。

附件:1. 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4.模板—关于202X年度XXXX学院部门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意见的报告(考核单位使用)


组织人事处

2025年7月11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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