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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0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科技创新等基本知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5月公开征集确定的专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合同已到期,自今年6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四、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

4.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问等专业学术活动;

5.完成论文论著或科研项目而进行的专业研究活动;

6.参加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7.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2025年公需科目学时认定

2025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认定:学时折算认定,参加线上学习,学时折算认定与线上学习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需要自愿选择。

(一)学时折算认定方式详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有关规定。学时折算认定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方式进行,逐步消化至2030年。“学时管理系统”建成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线下核验;“学时管理系统”建成后,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线上核验。

(二)线上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最多获得30学时)。

参加网络课件类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以及其他符合条件且在地市备案的有关单位提供的网络课件进行学习。

(三)学时折算认定不足的,可以参加线上学习补齐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联系人:张璇,0553—5975087。

附件: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组织人事处

2025年7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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