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对建设期满的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2022年立项建设的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报告》(见附件2)
2.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处盖章)
3.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验收材料(A4纸张,一式一份)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下班前交至科研处(雨耕楼808),电子版材料以“研究中心名称+平台负责人”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
附件:
1.2022年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2.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报告
科研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