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芜湖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方式
1.项目聚焦芜湖市十大新兴产业及民生领域开展课题研究。
2.我校限报2项,项目经费为自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实施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
5.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6.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7. 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0月9日前将申报书(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1式2份)和个人信用情况承诺书1份,报至科研处办公室(雨耕楼808),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yc@ahcme.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5970560。
附件:芜湖市计划内自筹资金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