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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24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1.“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

2.我校限额申报不超过2项。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专区申报答疑、专区申报补充答疑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纸质版和WORD版),以及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版,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版)。

申报人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按照“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人姓名”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5970560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5年11月6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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