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字〔2024〕12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服务能力,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学校2026年度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企业实践锻炼方式
(一) 脱产集中锻炼。教师到企业集中脱产实践锻炼,从事与任教专业相关的挂职锻炼、乡村振兴等工作,实践时间不低于6个月。
(二) 非脱产分阶段锻炼。教师利用空余的非教学时间分阶段参加实践锻炼,每段时长不少于1个月。
二、企业实践锻炼申请
1.根据教学单位的总体安排,专业课教师提出具体实践锻炼申请,并填报《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登记表》(计划申报页及承接单位回执页)(见附件2)。
2.教师申请的实践锻炼单位必须是与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技服务等有深度合作且经校企合作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
三、企业实践锻炼任务
(一)教师通过企业实践锻炼了解行业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二)教师通过到企业考察观摩、接收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 发和技术创新等多种形式,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实践中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
(三)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提出完善修订建议,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四)结合企业实践的具体内容,积极承担或参与企业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工作,促进科技 成果的转换,科研业绩的提升。
四、企业实践锻炼要求
(一)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不合格处理,上报教师诚信记录,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二)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期间,不得在同一时间从事其他事务(不含参加学校的临时性专项工作),如留学、读博、兼职工作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实践锻炼,并给予相关处理。
(三)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安排和管理,详细记载每周工作过程记录,如果请假需经实践单位及二级学院领导双方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实践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四)实践锻炼教师应主动向二级学院汇报自己的锻炼情况。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定期对实践锻炼教师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了解教师的表现和出勤情况,及时做好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把锻炼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和校企合作处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师在实践单位的工作、学习情况。
五、其他
(一)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每满6个月为一个考核期,一个考核周期时长不得超过5年。
(二)脱产实践锻炼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脱产锻炼期间教学工作量按所在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计算。非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按原岗位发放绩效。所有参与实践锻炼经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实践锻炼期间300元/月的交通补贴。芜湖市外实践锻炼教师报销住宿费和每周一次往返交通费。
六、材料上报
各二级学院填报《2026年度专业教师赴企业锻炼计划汇总表》,并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纸质汇总表(盖章版)及教师企业实践登记表的计划申报页、回执页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120190006@ahcme.edu.cn。
联系人:许 磊 电 话:5975062;
附件:2026年度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报资料;
组织人事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