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清廉示范单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申报,评审专家综合评审,校纪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党委(院长、外事)办公室、审计处、图书馆、团委、公共基础教学部、汽车与轨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9个单位认定为学校第二批“清廉示范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纪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3—5975158;邮箱:jw@ahcme.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