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各类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5号)要求,现就开展校内各类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照各项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学院参与的各类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情况,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规范。
二、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对象
(一)验收对象
1.我校牵头列入皖教秘职成〔2024〕86号公布的第二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项目;
2.我校牵头列入皖教秘职成〔2023〕76号文公布的首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
3.我校牵头列入皖教秘职成〔2025〕19号文件公布的首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培育项目。
(二)新一轮申报对象
1.第三批市域产教联合体(符合省厅申报条件的相关二级学院可联合对应产业园区牵头申报);
2.第三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紧密、专业优势突出的二级学院可牵头申报);
3.第二批县域产教融合体(聚焦县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具备合作基础的二级学院可牵头申报)。
三、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验收工作要求
1.市域产教联合体验收:对照《安徽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验收指标》(附件1),撰写项目建设自评报告,梳理建设成果与成效,重点说明在产教资源配置、组织治理机制、人才培养成效、服务产业发展支撑能力、特色创新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填写项目自评表,并按参考目录(附件2)准备佐证材料。
2.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验收:对照《安徽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验收指标》(附件4),撰写项目建设自评报告,系统总结建设成效;填写项目自评表,并按参考目录(附件5)准备佐证材料。
3.县域产教融合体验收:撰写建设成果报告,重点围绕建设与运行、措施与成效、典型案例等三个方面展开;同步准备建设成果支撑材料。
(三)新一轮申报工作要求
1.第三批市域产教联合体申报:需满足产教资源相对集聚、组织治理机制完备、人才培养取得突破、有效服务产业发展、保障条件切实到位等要求。依托的产业园区总产值需在省内位于前列,主导产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核心领域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需明确牵头单位(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体现已有基础和建设承诺。
2.第三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由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水平学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跨区域参与;成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实现实体化运作;围绕安徽省新兴产业和教育部布局的重点领域,明确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建设任务,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表(附件9)和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0)。
3.第二批县域产教融合体申报:聚焦县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由牵头单位组建融合体,制定章程和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填写登记表(附件11)。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内容:各类验收材料、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等,均需提供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需加盖学校公章。
2.报送方式: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校企合作处8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校企合作处邮箱(ahjdxqhzc@ahcme.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申报+二级学院名称”。
3.平台报送:校企合作处负责统一在安徽省产教融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成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需积极配合提供平台所需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请于2026年1月26日前报送。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材料逾期未交的视作未报送。
联系人:陈圣 联系电话:1309549012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各类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5号)原文及相关附件1-12
校企合作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