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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与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各教学单位(或教学点)、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和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精准掌握开学以来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排查整改教学短板问题,持续夯实教风学风建设成效,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部署,学校决定于第11-13周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分为教学单位(或教学点)自查和学校抽查,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7日;学校抽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30日。

二、教学单位(或教学点)自查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各教研室和全体授课教师,其中兼课教师根据其所授课程归属情况,由课程所属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检查与评价。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课程教学

检查各类课程(含实训)的教案、授课计划的编制情况;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考勤、作业(报告)布置与批阅以及数字化资源使用等情况。

2.岗位实习(专项开展)

重点检查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岗位实习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3.教研活动

全面检查教研室(含专业群教学部)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各类专题活动次数等(详见附件4)。此外,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指导教研室(含专业群教学部)规范开展教研活动的同时,至少组织一次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的公开示范课,并于7月3日之前将公开示范课实施过程材料(活动方案或计划、实施过程图片和新闻稿等)报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存档。

4.座谈会

各二级教学单位重点围绕教学运行及管理、学生发展、教风与学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有本科专业教学、繁昌校区等教学点的教学单位需单独召开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同时将学生提出的问题予以分类整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单位和个人。(详见附件5)

5.总结报告

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统计和评价结果全面剖析第1-10周教学运行情况并完成报告的撰写工作(含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于5月27日前将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稿报送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加盖公章),同时将自查报告电子稿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报告样式见附件1)

三、学校督查

(一)按20%比例抽查课程教学实施情况,重点检查 “三新”(新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实施情况。

(二)按20%比例抽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各类专题活动次数等。

(三)抽查各教学单位针对教学监控反馈问题改进效果跟踪情况。

(四)检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座谈会问题分类收集与反馈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周密统筹推进各项自查自评、问题反馈及资料归档工作。依托机电云平台统一归集教学任务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讲义、课堂考勤、教学互动、作业批改等课程教学全过程台账资料,同步组织教研室负责人依规完成相关评价填报(详见附件 2、3)。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排查出的短板弱项做到查摆精准、直指症结,深入剖析根源,逐项落实整改举措。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立足岗位职责,从严抓实教学运行、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主动靠前做好业务指导与统筹服务。

(三)本次检查相关未尽事宜,可与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李必高老师对接联系。

附件:

1.报告样式

2.教学实施情况检查与评价问卷表

3.教学实施情况检查与评价系统操作手册

4.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表

5.座谈会召开及意见建议反馈情况统计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5月18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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