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6年5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芜弋税 税通〔2026〕37719号)要求,学校纳税人身份由“小规模纳税人”正式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为依法合规履行纳税义务,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学校采购与运行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涉税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服务类业务计税与开票规定
横向科研项目、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对外社会服务类业务,统一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适用 3% 的征收率。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在与校外单位签订新合同时,务必提前沟通税率(征收率)变化事宜,在合同中明确含税金额及发票类型,避免因税制调整引发经济纠纷、发票作废重开等问题。
二、科研业务免征增值税办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办理流程:拟申请免税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持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书面合同,前往学校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科研处统一向主管部门申报认定。
(二)开票要求:经认定符合免税条件的项目,财务处将开具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设备采购与报销管理规定
(一)新购业务:各单位购置国产设备(代购类设备除外),办理报销业务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存量待报销业务:已完成采购尚未办结报销手续的设备项目,经办人须及时对接供应商,将原发票换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行报销。
四、其他事项
(一)开票信息:
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4 0000 4851 2141 6X
地址、电话: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0553-5975066
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芜湖中山路支行1307 0231 0902 6459 636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确保学校税务管理工作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科研处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