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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热烈庆祝第42个教师节,大力宣传践行教育家精神优秀教师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在职教师,一般应具备市厅级以上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以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用爱心守护“折翼天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三)面向基层一线。推选工作要注重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基层教师和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人物系列称号以及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人选,须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二)学校择优遴选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参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遴选推荐。

(二)严把质量关口。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推选标准,对推荐人选的信息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申报表》《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雨耕楼1006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rsc@ahcme.edu.cn。

联系人:张璇;联系电话:5975087。

附件:

1.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申报表

2.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6年6月3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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