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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6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第23号台风“菲特”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台风防范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办公室

                             2013年10月6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第23号台风“菲特”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已于4日下午加强为强台风,预计将于6日晚上到7日上午在浙江温岭到福建霞浦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我省自南向北将出现降水,并伴有7-8级阵风,南部将出现强降水。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第23号强台风“菲特”防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加强台风防范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台风对当地风情、雨情和汛情的影响,并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防台风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台风防范。要认真对学校的校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向全体师生发出台风预警,宣传台风防御知识,落实好防台风各项准备措施;要告知在台风登陆和影响区域内旅游的广大师生尽快离开,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二、严格值守,加强应急处置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皖南山区、大别山区、沿江江南和江北东部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值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应推迟上课或安排停课;其他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防台风各类应急处置工作。值班期间,要加强校园巡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灾情及其他突发事件,要做到即发即报,不得延误。

  三、强化保障,服务留校师生

    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及时将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信息告知留校师生,提醒师生不要在台风来临时外出,并加强对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确保台风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所辖中小学校国庆假期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台风影响期间,各地各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户外活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万无一失。

    各地如有紧急情况,请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工作时间传真:0551-2831884;非工作时间电话、传真:05512814453)。

 

   安徽省教育厅

20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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